关于汽车出租合同范文汇编6篇
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汽车出租合同6篇,欢迎大家分享。
汽车出租合同 篇1出租人(甲方):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营业执照号:
身份证号:
承租人(乙方):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号:
负责人:
第一条 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汽车租赁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 租赁物
本合同中所称的租赁标的物为 汽车,车牌号码: 。(以下简称租赁物)
第三条 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租赁期不得超过租赁物的使用期限,超过部分无效。
2、租赁期满乙方需要续租的,应当在期满前 日内通知甲方,经协商一致后,双方办理续租手续。
3、若甲方在租赁期间转让租赁物的,甲方需提前 日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购买权。租赁物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所有人具有同等的约束力。
第四条 租金及支付期限
1、乙方 (每月/每年)支付甲方租金 元整。不足整月的以日平均租金换算应付租金支付。计算方法: 。
2、支付方式:乙方租金按每月/年支付一次,汇入甲方指定的以下账户:
收款人:
开户行:
银行账号:
甲方应对上述账户信息的真实性、安全性、准确性负责,否则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3、支付时间:乙方每月 日前/每年 月 日向甲方支付 (上个月/全年)的租金。
4、甲方应按支付时间出具租赁费税务发票,甲方延迟出具发票时,支付时间顺延。
第五条 双方责任
1、甲方保证交付乙方的租赁物性能良好,符合道路运输要求,并具备相关的运营许可手续。如因租赁物质量瑕疵造成乙方人身或财产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2、甲方保证租赁物不存在任何第三方权利或权利瑕疵,负责因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3、甲方负责办理租赁期间租赁物的车身保险、防盗险、第三者责任险(其他险种: )等保险,并承担相应的保险费及租赁期内的养路费、年检费。租赁期内发生的燃油费、过路、过桥费及停车费由乙方承担。
4、租赁期间,乙方应做好租赁物的日常维护保养,确保租赁物的正常使用功能,租赁物发生故障时,维修费用按照以下 方式承担:
(1) 单次维修费用在 元以下的由乙方承担,单次维修费在 元及 元以上的由甲方承担。约定由甲方承担的维修费用乙方预先垫付的,乙方可以在租金中扣除。租赁物维修期间超过 天的,租赁期限相应延长。
(2)租赁期间,相关的汽车维修,保养事宜由出租人负责。
(3)其他方式: 。
5、租赁期间因车辆事故或交通事故所发生的费用,除由保险公司支付外,剩余部分由乙方承担,但因甲方隐瞒租赁物质量瑕疵造成的事故除外。
6、乙方保证租赁期内按租赁物功能合理使用,保持租赁物的完好,但正常使用造成的磨损除外。
7、乙方在租赁期间不得将租赁物转租、转借、转卖。
8、乙方保证及时支付甲方租金,甲方应当同时向乙方出具正式发票。
9、乙方在租赁期间内经甲方同意后,可以对租赁物进行外观装饰或设备添附。租赁期满后,添附的所有权归乙方所有,添附物不能拆除或拆除后会对租赁物造成损害的,由双方协商处理。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有权将租赁物上一切有关乙方所使用的企业标识及注册商标标识予以覆盖或拆除。
10、甲方提供司驾人员的,经乙方同意后,由双方另行签订服务合同。
第六条 租赁物的交付
1、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甲方按乙方的要求和指定地点共同办理车辆的租赁登记手续并移交相关的一切运营证照,共同签署“租赁物交接确认书”。
2、租赁物交接时,甲方应当向乙方说明当时知道或应当知道的租赁物质量瑕疵,并在“租赁物交接确认书”上标明。
3、租赁期满后,由甲乙双方共同约定交接地点,并办理相关手续进行租赁物交接,签署“租赁物收回确认书”。甲方对租赁物的毁损有异议的,应当在双方签署“租赁物收回确认书”之日起 日内提出,否则视为租赁物完整无非正常损害。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在租赁期内,由于甲方的原因造成租赁物不能正常使用的,甲方应当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2、在租赁期间内,由于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毁损或灭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3、甲方在租赁期内没有法定事由任意解除合同的,除应返还乙方剩余租金外,还应当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4、乙方延期支付租金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应付租金总额的 %作为违约金。
5、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一款约定,延迟交付租赁物或相关证照手续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应付租金总额的 %作为违约金。
6、如甲方怠于履行双方约定的应由甲方交纳的各种保险、交通管理、危险品安全管理等费用的义务,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租赁物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应付租金总额的 %作为违约金。
第八条 不可抗力
1、由于法定不可抗力因素,致使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应在十日内提供不可抗力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按其对履行合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2、受不可抗力影响的签约一方或双方有义务采取措施,将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如因租赁物质量瑕疵造成乙方重大人身、财产损失或无法满足乙方正常使用需要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3、如甲方怠于履行双方约定的应由甲方交纳的各种保险、交通管理、危险品安全管理等费用的义务,影响乙方正常使用超过 日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4、非因乙方原因,租赁物连续或累计无法正常使用超过 日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5、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一款约定,延迟交付租赁物或相关证照手续超过 日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此处隐藏6071个字……运法规政策。
5、甲方有义务组织甲方参加各项文明创建活动。
6、甲方有义务公示办事程序、办事结果及相关规章制度。
第十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有权要求甲方依本合同的规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2、乙方有权参加甲方组织安排的各种活动和安全培训。
3、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做好交通事故的处理工作。
4、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营运所需的出租汽车客运票据。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守法经营,文明经营,保障乘客的合法权益。
2、乙方应接受甲方的监督和管理,遵守甲方内部管理制度,维护甲方的整体形象。
3、乙方应按时足额缴纳承包费给甲方。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改变出租车内外设施,包括但不局限于车身颜色、营运标志、车身广告、车身喷字等。
5、乙方应保证完成甲方担负的外事、抢险、主要客运集散点供车及其它特殊任务。
第十一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二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三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严重违反行业管理规定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二)发生重大服务质量事件,对甲方名誉造成恶劣影响的;
(三)被有关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从业资格证》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并诚实信用地行使各自权利、履行各自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无故违约。如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当向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二)乙方不按约定向甲方支付承包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拖欠费用总额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30天仍没有按约定支付承包费的,甲方有权解除经营合同,收回营运车辆,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三)乙方擅自转包车辆的,甲方有权收回车辆,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四)乙方(含聘请驾驶员)违反有关规定,运管机构对甲方给予处罚或者质量信誉考核扣分的,甲方按照扣分结果,每扣1分给予乙方20元罚款。因乙方多次违章、严重违章致使甲方质量信誉考核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五)乙方无故不按照规定参加一年一度的轮训或者安全例会的,每缺一次处以100元罚款。
(六)乙方聘请驾驶员未向甲方报备的,每次处以100元罚款。
(七)因甲方原因办理相关营运证照不及时、代缴纳税费不及时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十五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乙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或因其他问题正在被审查或处理期间,乙方不得依据第一款解除本合同。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本合同即终止。在本合同期满前30天甲方向乙方表明终止或续订意向,经双方协商同意续订经营合同。
第十七条 甲乙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或损害的,应当依据国家和湖北省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 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九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天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在协商一致后,在本合同第十六条填写补充协议。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自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一份交行业管理部门备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乙方(签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汽车出租合同 篇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双方经友好协商,就......车的租赁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同意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协议。
一、租赁数量:....辆。
二、车辆相关资料:
车辆型号:.........车架号:...................车牌号:.......制造厂家:.........
出厂日期:.....发动机号:......
三、租赁期限:自.....年...月...日开始,计划租赁至....年...月...日。租赁期自车辆进入承租方指定的接收地点,经验收合格后交付承租方之日起开始计算。
四、验收地点及方法
1、交车时间:....年...月...日
2、交车地点:.........
3、验收方法:有关部门检查相关手续(行车证、车辆购置附加费、车辆保险、车辆年审验证及随车工具等)以及车辆的实际状况,出租方必须保证所出租的车辆手续齐全、状况良好。
五、租赁费用及结算方式
1、租赁价格:每月租赁费用人民币....元,大写叁仟元整(此费用包括司机费用)。
2、结算方式:承租方在出租方车辆交付使用一个月后,付给出租方上一个月的租赁费,以后每一个月结算并付款一次,结算时应出具租赁业正规发票。
3、结算时不足一个月的按天(日均租赁费=月租费/...天)计算。
六、进出场及费用
出租方负责车辆的正常年审费用、保险等国家规定的车辆本身必须具有的相关手续及行车证件,负责将车辆运送至承租方指定的接收地点,费用由出租方承担。租赁结束,由出租方负责将车辆开出现场。
七、燃料、动力及维修
车辆在承租方使用期间所用的燃料(汽油、柴油)由承租方负责供给。车辆的正常维护、保养、修理、违章和的处理,以及所发生的费用由出租方全部承担。
八、汽车保管
承租方对租赁车辆要妥善保管,如因承租方保管或驾驶不善造成车辆损坏及各种证件的丢失,由承租方按照保险公司的赔偿标准赔偿出租方。(此款项不包括自带、自驾车辆)
九、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报请郑州仲裁机关仲裁。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正副本各二份,双方各持正二份,副本二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承租方:
出租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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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传真: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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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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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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