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劳务合同范文锦集九篇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合同犯愁了吧,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劳务合同9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劳务合同 篇1劳务输入单位(以下简称甲方):*****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
劳务派遣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户名: 开户行:帐号: 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建立劳务派遣合作关系,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向甲方派遣符合要求的保安人员,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派遣人员的工作。现就有关问题签订本合同:
一、派遣人员的数量、条件、派遣期、试用期和提供劳务的方式
1、乙方按照甲方要求从_____月_____日起派遣到甲方工作,甲方安排派遣人员的具体工作,并向乙方支付劳务服务费用。派遣期 壹 年,试用期 壹 个月。
2、派遣人员须具备的条件:男性,年龄18岁以上50岁以下,身体健康(符合甲方保安录用标准)。
3、提供劳务的方式:按照甲方的工作需要,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
二、派遣人员的招录与变更
派遣人员由乙方负责按照合同条款条件组织招录,也可由甲方进行推荐,按照择优的原则确定派遣劳务人员。派遣的劳务人员一经确定,甲乙双方应拟定《劳务派遣人员清单》,并签字、盖章,作为本合同的附件。甲
乙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对被派遣的劳务人员进行变更的,要相应修改《劳务派遣人员清单》,并须经双方签字、盖章认可。
三、劳务合同的期限
20xx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终止。合同期满由双方重新签订合同。
四、费用的支付
(一)费用的标准:
实行费用包干制,按每人每月1600.00元标准支付派遣劳务费,每月共计人民币壹万陆仟元整(¥16000.00)。甲方不再承担其它费用。
(二)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
按月支付,由乙方提供10名派遣人员身份证,以发放工资形式支付派遣劳务费。
五、甲方权利
(一)、安排派遣人员在甲方的具体工作岗位,监督、检查、考核派遣人员完成工作的情况,并负责日常管理;
(二)、派遣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应提前3日通知乙方,并于 3日后退回乙方,有权要求乙方在3日内重新派遣符合条件的派遣人员:
1.在试用期内不能胜任甲方工作要求;
2.不服从甲方工作安排;
3.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和工作定额任务管理;
4.工作失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
5.派遣期未满,被派遣劳务人员提出停止派遣或擅自离岗。
(三)甲方出资对派遣人员进行业务、技能培训的,甲方有权与派遣人
员签订培训服务合同,约定服务期及违约责任,并书面通知乙方;
(四)对派遣人员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有权按有关规定向派遣人员索赔,乙方负连带赔偿责任;
(五)对乙方不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权追究违约责任;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六、甲方义务和责任
(一)对派遣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工作任务、技能培训、应达到的工作要求、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应遵守的各项纪律等履行告知、教育、管理督查的义务;
(二)为派遣人员提供必需的劳动条件、劳动工具和业务用品,以及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三)派遣人员发生工伤事故时,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并负责做好现场处理工作和协助乙方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处理。
(四)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的劳务费用。
七、乙方的权利
(一)对甲方不履行合同的,有权追究违约责任;
(二)依法维护派遣人员的合法权益;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八、乙方的义务和责任
(一)与派遣人员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并进行鉴证,并负责劳动合同的管理工作。
(二)按合同条款规定派遣符合条件的派遣人员到甲方工作。对于甲方按本合同第五条第二款要求停止派遣并退回乙方的派遣人员,乙方应予接
收并负责处理与派遣人员之间的劳动关系,同时按照甲方要求及时派遣符合条件的派遣人员到甲方工作。
(三)负责派遣人员档案管理,负责建立、接转派遣人员档案。
(四)负责为被派遣劳务人员办理社会保险。乙方应为被派遣劳务人员办理足额相关保险,被派遣劳务人员在派遣期间出现伤、亡、病、残等,由乙方办理的相关保险支付,不足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派遣人员发生工伤事故的,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按《工伤保险条例》妥善处理,并负责办理申报和理赔事宜。
(六)对派遣人员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对派遣人员进行索赔,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七)乙方应定期或不定期到甲方了解派遣人员的思想动态、工作表现、遵纪情况以及对乙方的合理要求,乙方尽力提供最佳服务。
九、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1、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合同的各项条款。在合同履行期间,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若一方因国家重大政策改变或不可抗力等因素不能履行合同,应及时通知对方,双方通过协商,对合同进行变更或解除。
2、合同期满,本合同自动终止,若需续签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并签订新的合同。
十、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要求派遣足额劳务人员的,超过3天的,按实际天数及人数按每人每天100.00元扣除当月劳务派遣费,连续一个月未能足额派遣劳务人员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
2、对甲方按本合同第五条第二款要求停止派遣并退回乙方的派遣人员,乙方若超过3天未重派合格的劳务人员,甲方有权按每人每天100.00元扣除当月劳务派遣费。
十一、其他
1、未尽事宜,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无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经双方协商一致对本合同进行修改、补充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应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属地仲裁机构提起仲裁或向甲方或乙方属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甲乙方各执贰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负责人: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日期:20xx年____月____日 日期:20xx年____月___ ……此处隐藏8661个字……必要时有权拒绝操作。
(四)乙方义务: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院的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
2、乙方应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
3。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团结协作、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完成岗位工作任务。
第五条、解除劳务合同
1、乙方不服从安排或不胜任岗位工作;
2、违反规章制度,工作出现过错、事故,给甲方造损失和影响的;
3、多次迟到、串岗、溜岗,连续旷工二天以上的;
4、有弄虚作假、打架斗殴,酗酒闹事、和触犯法律行为的;
5、甲乙双方因特殊原因提出,甲乙双方同意解除劳务合同的。
第六条、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规定和违反操作规程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有权按责任比例追究乙方必要赔偿,若造成工伤事故,由乙方负责,同时根据学院的规章制度,给予乙方必要的纪律外分,直至解除本劳务合同。
2、甲方违约或侵害乙方权益,并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乙方有权提出赔尝要求。
3、乙方因违纪、拒聘等无法履行劳务合同被解除或提前终止劳务合同的,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给予经济赔偿。
第七条、有关事宜:
1、本合同附件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期满自行终止。若需要双方协商可续签劳务合同。
3、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于________ 年 月 日在________________ (地点)签订,一式三份,甲乙方各持一份,学院存档一份。
甲方代表(签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劳务合同 篇9甲方(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原身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铁道部、劳动部《国家铁路实施的若干规定》,经甲方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_________年_______个月,自______年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其中试工期为______个月,从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
二、工作内容
1.乙方同意根据甲方生产(工作)需要,担任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2.乙方必须按照甲方关于本岗位生产(工作)任务和责任制的要求,完成规定的数量、质量指标或工作任务。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甲方必须按照岗位(工种)要求,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职业危害作业的,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2.乙方在甲方工作时间、方式,按铁道部及甲方规定执行。
四、劳动报酬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甲方应遵循按劳分配、同工同酬的原则,按国家和铁道部有关规定,按时支付乙方应得的劳动报酬。
2.甲方支付乙方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五、保险、福利待遇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享受符合国家、铁道部及甲方规定范围内的各种保险、福利性补贴、假期。
2.乙方患病或 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按国家规定执行。
3.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女职工人流期、经期、孕期、产假、哺乳期间的待遇,因工负伤致残、死亡,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间的医疗费、病假工资和死亡待遇,按国家、铁道部及甲方有关规定执行。
4.乙方已享受工资性补贴的,其家属不得再享受甲方的半费医疗待遇。
5.乙方按规定委托甲方代为扣缴本人应缴纳的养老保险金和失业保险金。
六、劳动纪律
1.乙方应树立主人翁责任感,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遵守甲方的各种制度和纪律,服从甲方的领导、管理和教育。
2.乙方应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规章制度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
3.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要牢记“人民铁路为人民”的服务宗旨,遵守职业道德,严格执行铁路各级关于路风建设的有关规定,廉洁奉公,维护铁路良好形象和声誉。
4.乙方在工作中,应坚守工作岗位,严格履行岗位职责,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执行作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确保铁路生产安全和人身安全。
5.甲方因工作原因,需要在基层站、段内部调整乙方工作岗位(工种)的,或受甲方派遣从事其他临时性工作(如抢险、救灾等)的,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调整或派遣。
七、劳动合同终止、解除的条件
1.劳动合同期满或者甲、乙双方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工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发生严重路风事件,或多次发生路风一般事件屡教不改的。
(3)在工作中玩忽职守、违章作业,造成重大事故、职工多人死亡事故、路外重大伤亡事故之一的。
(4)严重失职、渎职,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的;利用工作之便,营私舞弊、贪污受贿情节严重的。
(5)被除名、开除、劳动教养、判刑的,劳动合同自行解除。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 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4.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5.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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